经营性债务正成为化债下半场硬骨头
主要观点
3.5亿元融资逾期后,188名投资人追索六年多,只拿回20%本金。更棘手的是,项目底层应收账款由假合同、假公章和假签字构成,但法院判决和备案和解协议仍迟迟无法兑现。症结已不只是违法融资,而是化债资金如何分配:这笔债务被归为平台经营性债务,不能优先使用隐性债务置换资源;新增项目融资又被收紧。安顺试图以其他平台贷款和景区经营权抵押筹资,却仍面临审批、资金缺口与偿债排序。所谓“保本微利”,实质是政府、平台、银行和投资人重新分摊损失。
关键要点
- 资管计划名义上转让应收账款收益权,实质是融资借款并约定到期溢价回购;作为唯一底层资产依据的委托代建合同、债权确认文件及相关签章均系伪造,涉事城投高管还因受贿和提供帮助被另案判刑。
- 底层资产虚构并未消灭债务责任。上海金融法院仍判令安顺黄铺开投及安顺国资承担清偿责任,显示资产真实性、管理人尽调责任与融资主体还款义务属于彼此关联但并不等同的法律问题。
- 2023年备案的和解协议已作出显著让步:3.5亿元本金计划于2023年至2026年分批偿还,罚息年利率由法院判决的24%下降69%至7.5%,利息延至2027年按季度支付;协议履行两个季度后即被要求暂停。
- 能否被认定为隐性债务直接决定资金优先级。该融资理论偿债来源是项目收益或平台经营收入,而非财政预算,因此被归为平台经营性债务,难以获得用于隐性债务的特殊再融资债券支持。
- “35号文”推动统一化债,但“47号文”又严控重点省份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压缩了平台通过新项目融资腾挪的空间。安顺方面曾提出2400万元应急资金和纳入置换名单,均未形成相应兑付。
- 最新方案拟由安顺旅游集团以黄果树大扶梯40年经营权抵押,借助省级担保向银行融资;经营权预计估值约80亿元,但贷款审批未定,且资金即使落地也要优先偿还旅游集团自身存量债务,长安资管计划仍需与其他项目争夺有限资金。
建议带着这些问题阅读
- 当法院判决和备案和解协议都无法确保执行时,投资人还能通过哪些机制约束地方平台持续履约?
- 平台经营性债务不属于隐性债务,却具有涉众性和地方国企担保,应在化债资金中处于什么优先级?
- 以其他平台经营权抵押融资来偿还旧债,究竟改善了债务结构,还是把风险转移到了新的平台和资产上?